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医疗护理质量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标准化管理提出质量控制决策,制定全院性医疗护理质量考核工作方案和评价方法。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落实“三级网络”职能,督查各临床及医技科室质量控制与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对质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搞好质量情报工作,逐步建立以医疗统计为中心环节的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和管理制度,做到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反馈、处理等准确、及时、有效。
四、对院内发生的医疗护理质量缺陷负责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医疗护理质量缺陷的原因,研究对策,及时向院领导和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五、督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各项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执行情况,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科室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六、按照卫生部关于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病历管理工作,受理有关单位和患者及其代理人复印或复制病历的申请。
七、落实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措施,负责医疗纠纷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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