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市(区)医保中心、区老干部局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区离休干部、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
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熟悉和掌握各类医保政策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及标准。做好各类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三、
加强与淮北市医保中心合作,认真做好淮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四、
检查督促门诊处方的规范化书写和用药的合理性。
五、
深入各科室,掌握和分析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医疗服务情况,检查和督促医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六、
参保病人的药品和各项诊疗项目审核要认真细致、准确无误。
七、
每月按时向医保中心、财务科、院领导上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八、
牢固树立以医疗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一切为病人服务,一切为病人着想,一切为病人所需。
九、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门诊服务咨询电话:2561778、256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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