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州市立医院(南、北院区)病媒防治服务招标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我院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拟对宿州市立医院(南、北院区)病媒防治服务招标项目进行采购前的采购需求调查并征集供应商报价,请有意向、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宿州市立医院(南、北院区)病媒防治服务招标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且合法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四)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站截配查询证明)。
三、征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7日上午8时;地点:宿州市立医院南北区。
四、征集题材和要求:详见附件
五、递交资料要求
参与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项目情况综合考虑,并提供合理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报价文件需提供PDF扫描件及电子可编辑版(word或exce1格式)并制作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1161700967@qq.com;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命名格式要求:宿州市立医院综合能源托管项目市场调研-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相关声明
1.本次需求调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本次市场调查为项目开展前的需求市场调查阶段,为非正式采购,报价文件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3.我院有权针对供应商提供文件中的内容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
4.参加本次需求调查的公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上述声明。
七、联系事项
需求科室:宿州市立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 丁涛
联系电话: 18505579600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注:为防止所报方案偏离,以现场查看实际情况为准
宿州市立医院
2025年4月3日
(一)服务期限(一年)
(二)服务区域
宿州市立医院北区、南区(全院区面积约500亩)
(三)服务内容
1、蚊、蝇、蟑螂、鼠类的防制;
2、外环境有害生物控制服务;
3、蚊、蝇、蟑螂、鼠类防制所有药品由中标方提供。
(四)人员要求
每次服务人员不低于4人,所有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均具有人社局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
(五)服务频次
蟑鼠消杀:每月4次(全年48次);
蚊蝇消杀:4-10月份每月8次(全年56次)
孳生地控制4-10月份每月2次(全年14次)
(六)服务计划
一、鼠类控制:每月4次(全年48次)
1..灭鼠药的投放原则:做到点多、面广、量足、到位、安全可靠。
2..投放要求:①空旷地、花园、公共绿地、建筑物等沿建筑物或围墙内侧每隔10〜20米建立毒饵站1个,每个毒饵站投放鼠药20-30克;②投放于常有老鼠出没的场所,如鼠洞附近、生活垃圾堆(坑)、
排水沟周边、下水道窖井口等,根据具体情况投放:③沿绿化带、边坡或空旷区域,按棋盘式投放,每30米建立毒饵站2个,每个毒饵站投放鼠药20-30克。投放鼠药的公共场所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避免人畜误食。
3.鼠洞填补及鼠药、死鼠清理要求:在防制期间负责填补承包范围内所有鼠洞。鼠药一轮投放完毕.要进行全范围拉网式检查,公共场所的鼠药要即的清扫:清理的死队要进行统一填埋或焚烧处理。
4.室内库房、洗衣服、病房、食堂等重点区域布放鼠板,并使用鼠板防尘罩,在一些天花板发现鼠活动区域,全面投放精板。
5.灭鼠使用药品:≥0.005%溴鼠灵、≥0.005%溴敌隆
二、蟑螂控制:每月4次(全年48次)
1.在食堂各操作间、食品仓库、药房、重点病房、办公室等重点区域投放灭蟑胶饵、颗粒剂。
2.在外环境下水道使用药物喷洒或者烟雾熏杀美洲大蠊。
3.灭蟑使用药品:≥0.05%氟虫腈杀蟑饵剂或饵粒或胶饵。
三、蚊蝇控制:4-10月份每月8次(全年56次)及不定期防控
1.在医院外环境布放一定数量的支架捕蝇笼,每月至少更换诱饵2次(按照相关密度控制要求布放)。
2.灭蚊、蝇、用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药标准和剂量配制使用,按病媒生物的分布特点、季节消长的情况做到全范围覆盖和科学合理施药。
3.4〜10月,每月全范围覆盖施药8次(使用超低喷雾器和常量喷雾器喷洒),遇到检查无偿增加服务次数。(根据灭治后的监测结果,调整施药次数和施药)
4.灭蚊蝇使用药品:≥5%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总含量≥5%氯菊.四氟醚水乳剂。
五、孳生地控制4-10月份每月2次(全年14次)及不定期防控
5.孳生地使用药品:≥0.5%吡丙醚
(七)服务标准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国家标准
1、GB/T27770—2011鼠类;2、GB/T27771—2011蚊虫;3、GB/T27772—2011蝇类;4、GB/T27773—2011蜚蠊C级
A.鼠类控制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X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
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B.蚊类控制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及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C.蝇类控制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D.蟑螂类控制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和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蝉迹的房间不超过5%。
(八)防制效果
1、开展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工作,方法规范、资料完整,并及时移交资料给需方。
2、对除四害工作满意率达90%。
3、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鼠、蚊、蝇、蟑螂防制效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九)技术要求
1、验收的依据和标准:以全国爱卫会《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为控制及验收标准。
2、投标单位采购的药品要求必须环保,符合爱卫会要求室内、室外用药要分开,有国家相关“三证”
(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主要用药必须符合本次招标的要求并经招标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投标单位须科学用药、安全施药,不能破坏防制区域内的生态平衡。如药物对人身安全造成影响,或在消杀范围内造成公害,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后果概由投标单位承担。
3、用药未经招标单位验收或消杀未达到验收标准,造成返工及另行购料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对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予以赔偿。
4、根据医院需要,及时提供服务,并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操作。对易发生人畜误食的场所,应设中文警示标识。
5、定期服务,质量跟踪,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院方反馈。帮助医院健全“四害”防治设施,落实措施。
门诊服务咨询电话:2561778、2560020
急诊服务咨询电话:2560038
入院服务咨询电话∶白班 3045194,13339077992 ,夜班 3323910
医疗工作咨询电话:3032120
医保工作咨询电话:3021729
24小时行风监督与服务热线:96591
南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299号
北区:宿州市汴阳三路616号
西区:宿州市银河二路与磬云北路交汇处
邮编: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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