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州市立医院(南、北院区)建筑物防雷检测服务招标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我院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拟对宿州市立医院(南、北院区)建筑物防雷检测服务招标项目进行采购前的采购需求调查并征集供应商报价,请有意向、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宿州市立医院(南、北院区)建筑物防雷检测服务招标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四)供应商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具有有效的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六)由于本项目为大型人员密集型场所同时医疗仪器设备遭受雷击后经济损失也较大,防雷安全检测责任重大、专业性强,为加强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专业性,供应商须取得宿州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证明。
(七)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征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7日上午8时;地点:宿州市立医院南、北区。
四、征集题材和要求:详见附件
五、递交资料要求
参与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项目情况综合考虑,并提供合理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报价文件需提供PDF扫描件及电子可编辑版(word或exce1格式)并制作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1161700967@qq.com;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命名格式要求:宿州市立医院综合能源托管项目市场调研-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相关声明
1.本次需求调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本次市场调查为项目开展前的需求市场调查阶段,为非正式采购,报价文件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3.我院有权针对供应商提供文件中的内容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
4.参加本次需求调查的公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上述声明。
七、联系事项
需求科室:宿州市立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 丁涛
联系电话: 18505579600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注:为防止所报方案偏离,以现场查看实际情况为准
宿州市立医院
2025年4月3日
服务内容
1.服务场所及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医院北区、南区等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检测(面积约51万平方米),包括接闪器、引下线、均压环、防侧击雷装置检测,配电系统的检测,低压配电线路埋地引入和连接的检查,电子设备的等电位连接的检测,防雷接地装置检测等内容以及其他需要接地场所的防雷装置的性能测试和其他安徽省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
2.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指令,须2个小时内达到项目检测现场,同时必须派专职人员现场检测,检测数量及频率除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的规定取定(提供采购人确认签字的原始检测记录表及现场图片),还包括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检测项目。
(2)本项目会不定期安排质量监督部门或资质管理部门抽检,对经成交供应商检测合格的项目,如在项目质量抽检中鉴定为不合格,每发现一次,扣罚检测合同价的5%,两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建设主管部门、气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3)本项目场地分散,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相关检测设备、所需材料应尽快安排进场,应按采购人需要确保检测不影响后续检测进度。
(4)本项目受项目场地分散等因素影响,且受天气影响较大,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因检测影响工期。
3.服务技术依据和要求:
(1)技术依据:
检测执行标准参照下列规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此):GB/T21431《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60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2)技术要求:
根据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保证检测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保证检测工作符合合同约定的规范要求。对检测报告中的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及测量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按照监督部门监督抽检的要求,配合做好监督检查过程中的材料和结构现场的监督抽检工作,并能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告知监督机构。
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检测要求等),应及时向监督部门通报。
特别说明:在服务期内,如遇成交供应商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到期且未再取得,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防雷检测现场管理要求:
(1)检测要求:检测出有不合格项,需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报采购人,采购人整改维修后,须进行二次检测,直至全部合格。检测完成后,出具详细的检测合格报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2)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工作职责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统筹安排项目整体工作,审核成果文件,把控项目最终提交成果质量。 |
2 | 检测技术人员 | 3人 | 负责项目的检测工作,解决检测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
备注:上述人员数量为最低配额要求,不得减配。供应商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在参与响应时应综合考虑;
以上人员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不超过 50 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成交供应商根据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自行考虑男女人员比例数)。
(3)过程控制及安全要求
①成交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指令,提供检测及服务,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②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检测报告须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出具评审意见。
门诊服务咨询电话:2561778、2560020
急诊服务咨询电话:2560038
入院服务咨询电话∶白班 3045194,13339077992 ,夜班 3323910
医疗工作咨询电话:3032120
医保工作咨询电话:3021729
24小时行风监督与服务热线:96591
南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299号
北区:宿州市汴阳三路616号
西区:宿州市银河二路与磬云北路交汇处
邮编:234000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14009017号-1 皖公网安备:3413020200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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