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入院手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入院、缴费:全天 出院:8:00—17:30
办理出入院手续地址:
(北区)位于北区外科楼一楼大厅及门急诊楼一楼A区入院准备中心
(南区)住院处位于南区新大楼一楼大厅
办理门诊报销手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1)门诊挂号、缴费服务
北区服务时间及地点:门急诊楼一楼5号门急诊区域(全天) 、6号门医疗街入口东侧(8:00-12:00,14:30-17:30)、3号门一站式服务大厅(8:00-12:00,14:30-17:30)
南区服务时间及地点:科技楼一楼急诊区域 (17:30-次日14:30)、南门入口处东侧挂号窗口(8:00-12:00,14:30-17:30)
(2)门诊报销服务
服务时间:08:00---12:00 14:30---17:30
服务地点:(北区)门急诊楼一楼3号门一站式服务大厅结算窗口
(南区)东门入口处北侧慢病报销窗口
宿州市生育保险报销变更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分娩住院定额补助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继续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提高至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分娩住院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据实支付;高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按定额标准支付。分娩时有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的,按照普通住院政策保障,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同时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取卵术”等4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胚胎培养”等4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10%。“取卵术”等4个项目每人每项目医保基金报销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项目所标注价格为医保基金最高支付标准,收费价格超过最高支付标准的部分,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低于最高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进行医保结算。
辅助生殖技术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1万元,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负担费用可由个人账户支付,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范围。 文件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
城乡居民门诊报销流程
1、先挂号就诊,医生所需诊疗项目或药品;
2、至门急诊楼三号门一站式服务大厅门诊窗口报销。
注意事项:
1、报销时须提供就诊卡、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证件,请提前出示慢性病本或告知窗口人员病人所申请的慢性病疾病名称。
2、城乡居民门诊常见慢性病报销自然年度内门槛费200元/年,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自然年度内门槛费700元/年,城乡居民大额门诊报销自然年度内门槛费1000元/年。
职工医保、异地医保门诊刷卡流程
1、先挂号就诊,医生开具所需诊疗项目或药品。
2、门急诊楼三号门一站式服务大厅门诊窗口。
注意事项:
1、报销时须提供就诊卡、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如有常见慢性病/特慢病请提前告知窗口人员。
2、职工常见慢性病报销自然年度内门槛费200元/年,特殊慢性病自然年度内门槛费900元/年,职工普通门诊医保报销自然年度门槛费400元/年。
3、职工医保患者门诊就医使用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缴费,按照本地区医保政策范围执行。
宿州市城镇职工(埇桥区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流程
1、参保患者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待遇,凭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明确的病情资料:包括出院记录、患者本人医疗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宿州市立医院北区“门诊一站式服务窗口特慢病窗口”领取《特殊慢性病审批表》一式两份;
2、参保患者持《特殊慢性病审批表》经申请病种相关专家医生填写诊疗方案,经办专家签字,并由科室主任签字认定,交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办公室审批;
3、由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办公室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患者信息上报经办医保中心备案,完成审批流程。
通过审核的参保患者可持本人医疗保障卡、身份证、《特殊慢性病审批表》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符合政策的诊疗及药品费用。
门诊服务咨询电话:2561778、2560020
急诊服务咨询电话:2560038
入院服务咨询电话∶白班 3045194,13339077992 ,夜班 3323910
医疗工作咨询电话:3032120
医保工作咨询电话:3021729
工作时间投诉电话:3029013 值班时间投诉电话:3040363
南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299号
北区:宿州市汴阳三路616号
西区:宿州市银河二路与磬云北路交汇处
邮编: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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