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医保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必须刷“医保卡”,并将医保卡交出入院管理科。如当时没带“医保卡”,三天之内到住院窗口补办刷卡,过期不予办理。
2、医保病人住院期间要24小时在院在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要履行请假制度,私自外出者医保不予报销。按自费处理。
3、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外伤病人、市离休干部要携带患者本人“医保卡”到出入院管理科8号窗口登记。
4、医保病人住院期间如使用血液制品、白蛋白,需到医保科备案,未备案将按自费处理。
5、来我院住院的医保患者,如此次住院前在其他医院发生的费用,须结清后方可在我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如未按规定处理,费用自理。
门诊服务咨询电话:2561778、256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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